参加投标,最可怕的不是丢标,而是废标。废标的理由千差万别,只有重视每一个细节,才能在投标中胜出。编制投标文件时,授权书、公证书插入很简单,也是容易出错的环节。因简单的错误废标,是不容许的,清楚授权书、公证书编写中容易造成的错误,避免废标才是关键。
授权书造成的常见废标情形
1、授权书的签署日期、公证书的日期、投标函签署日期(或开标的日期)三者之间的关系不符合逻辑性,出现奇葩型错误。例如:某投标函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签字时间(2017年1月7日),在授权日期(2017年1月9日)之前;或者,法定代表人2017年1月22日取得公证书,却于2017年1月20日签署了投标函而被废标的。
2、还有的做标人员没有认真核对打印的日期。如:出现2016年2月30日、2016年13月9日、2107年1月9日等;还有元旦之后的投标文件,日期中的月日改了,年份没有修改还停留在上一个年度。再如:授权委托书日期与开标日期相同,而公证书的日期却在开标日期之前。
3、被授权人的签字错误。例如:商务及技术文件上签字的授权代理人姓名与财务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名字不一致。还有的投标文件逐页签字人为“李四”,而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却是“张三”,废标就是必然。
公证书造成的常见废标情形
招标文件对于公证书的要求,包括附《公证书》的原件或彩印件问题。有的规定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公证书的原件;有的规定附公证书的彩印件;还有的规定投标文件的副本中也要附上公证书的彩印件;也有的规定投标文件中附上公证书的彩印件,原件单独递交等。某招标项目分多个标段,允许一家企业一次投两个及以上合同段的。
其招标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书必须分别单独授权、单独公证,而某投标单位没有分开,出现陷阱性错误。还有投标文件中“P7页为第六标段的授权委托书,而公证书原件中为五、六标段的授权书”,结果被废标。还有,因将不同合同段分别授权的公证书错装而被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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